沭埠岭机场航站楼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15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南社区、独树头东南社区,东至独树头东南社区其他林地,西至独树头西南社区村庄,南至独树头西南社区旱地,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南社区、独树头东南社区。
用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沭埠岭社区,东至沭埠岭社区城市,西至沭埠岭社区城市,南至沭埠岭社区城市,北至沭埠岭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曲街道沭埠岭社区。
用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东兴路,南至凤仪街,北至凤翔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社区,东至外环东路,西至联邦路,南至张家黑墩社区旱地,北至张家黑墩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东张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凤临街,北至凤仪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曲街道东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东兴路,南至凤翔街,北至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三村,东至相三村水浇地,西至鲍叔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西南旺村水浇地、相三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三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凤鸣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东张官庄社区,东至体校,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凤鸣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曲街道东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华店子村、东北村、西北村,东至华店子村旱地,西至河流,南至华店子村城镇住宅用地,北至公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汤头街道华店子村、东北村、西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东南村,东至西南村水田,西至西南村有林地,南至西南村有林地,北至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汤头街道西南村、东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社区,东至张家黑墩社区村庄,西至张家黑墩社区村庄,南至张家黑墩社区村庄,北至张家黑墩社区有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社区、许家黑墩村、义和岭村,东至许家黑墩社区水浇地,西至义和岭村水浇地,南至张家黑墩社区村庄,北至许家黑墩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社区、许家黑墩村、义和岭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里甲官庄村、黄家屯村,东至黄家屯村庄、黄家屯旱地、里甲官庄村旱地,西至里甲官庄村旱地,南至里甲官庄村旱地,北至黄家屯村庄、黄家屯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汤头街道里甲官庄村、黄家屯村。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东安乐村、大墩庄村,东至东安乐村水水浇地,西至东安乐村有林地,南至大墩庄村有林地,北至东安乐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汤头街道东安乐村、大墩庄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东至李公庄村旱地,西至李公庄村庄,南至农村道路,北至李公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郭家黑墩村,东至郭家黑墩村村庄,西至沟渠,南至郭家黑墩村庄,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郭家黑墩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西许庄村,东至农村道路,西至西许庄村庄,南至西许庄村庄,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西许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河镇邢家湖村,东至邢家湖村水田,西至农村道路,南至邢家湖村水田,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汤河镇邢家湖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龙王堂子村、车庄村,东至龙王堂子村旱地,西至车庄村旱地,南至车庄村旱地,北至龙王堂子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汤头街道龙王堂子村、车庄村。
用途:文旅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八湖镇邵八湖村,东至邵八湖村水田,西至邵八湖村水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邵八湖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湖镇邵八湖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项目荣盛健身广场、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棚改项目、相公片区、凤凰新城片区、汤头片区、凤凰岭片区、汤头塑编市场、汤头竹器市场、易通汽贸、中通进出口、博普照明、天成面粉、汤头旅游配套、安丰粮油等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教育、棚改、片区开发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由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九曲街道、相公街道、汤头街道、凤凰岭街道、八湖镇、汤河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卞德鹏 ;联系电话:808150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