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16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1360号)批准征收我市河东区土地19.096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耿家斜坊社区、朱家斜坊社区、王家于埠社区,总面积10.9255公顷,涉及九曲街道耿家斜坊社区、朱家斜坊社区、王家于埠社区3个社区。其中:九曲街道耿家斜坊社区土地5.5649公顷(旱地2.5514公顷、其他林地1.2474公顷、其他园地0.2132公顷、农村道路0.0549公顷、设施农用地1.3888公顷、沟渠0.0154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938公顷);九曲街道朱家斜坊社区土地3.3220公顷(旱地2.2754公顷、设施农用地0.1258公顷、沟渠0.0930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8278公顷);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土地2.0386公顷(旱地2.0172公顷、沟渠0.0175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03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二: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斜坊社区,总面积1.3785公顷,涉及九曲街道王家斜坊社区1个社区。其中:九曲街道王家斜坊社区土地1.3785公顷(旱地1.0164公顷、农村道路0.0370公顷、设施农用地0.1801公顷、坑塘水面0.1450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三: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孙家于埠社区,总面积1.0641公顷,涉及九曲街道孙家于埠社区1个社区。其中:九曲街道孙家于埠社区土地1.0641公顷(旱地0.9958公顷、其他林地0.0033公顷、农村道路0.0255公顷、农村宅基地0.039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四: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孙家于埠社区,总面积0.2705公顷,涉及九曲街道孙家于埠社区1个社区。其中:九曲街道孙家于埠社区土地0.2705公顷(旱地0.0616公顷、其他林地0.0643公顷、农村道路0.0009公顷、坑塘水面0.143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五: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桃园社区、孙家于埠社区,总面积2.6667公顷,涉及九曲街道桃园社区、孙家于埠社区2个社区。其中:九曲街道桃园社区土地0.4851公顷(有林地0.4206公顷、农村道路0.0541公顷、沟渠0.0104公顷);九曲街道孙家于埠社区土地2.1816公顷(水浇地0.4476公顷、旱地1.1152公顷、有林地0.0646公顷、农村道路0.1389公顷、沟渠0.0077公顷、殡葬用地0.407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六: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后河湾社区、前河湾社区,总面积2.6667公顷,涉及九曲街道后河湾社区、前河湾社区2个社区。其中:九曲街道后河湾社区土地1.5928公顷(水田1.5207公顷、沟渠0.0721公顷);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土地1.0739公顷(水田1.0386公顷、沟渠0.035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七: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总面积0.1245公顷,涉及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1个村。其中: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土地0.1245公顷(农村道路0.124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上述土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16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136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洪彬;联系电话:808150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