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开展“自然清风”行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活动,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分期分批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
二、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推行“田长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耕地全方位保护。
三、坚持规划引领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划定“三区三线”,加快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建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乡村规划师+”服务,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街道)乡村规划师服务全覆盖。
四、坚持深化供给侧改革,提高要素保障能力。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用地保障范围,完成3.2万亩土地报批。实施“点状用地”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开展盘活利用专项行动。
五、坚持保护修复生态,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加快实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形成生态保护修复的“沂蒙样板”和生态产品典型案例。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探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新增耕地入库。
六、坚持保护矿产资源,引领行业转型发展。全面推广“净矿”出让,深化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打造汤泉、商谷智慧产业园等优质地热产业项目,推进“中国温泉之城”建设。
七、坚持完善基础支撑,提高保障服务水平。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开展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加快“多测合一”改革。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广“法润自然”普法品牌,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宣传阵地。
八、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国家级试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研发运行市县一体云平台,实现不动产“云登记”。推进规划许可审查事项下放,完善规划审查承诺制、豁免清单制。
九、坚持优化民生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零”和“交房(地)即办证”常态化。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完成7处治理搬迁任务。
十、坚持严格执法监管,维护自然资源秩序。深入推广临沭执法模式,全面应用省空天地一体化执法监测监管系统,开展卫片执法和违建治理,持续推进各项整治督察行动。确保违法违规总量持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