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法治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党的各项改革决策在自然资源法规体系建设和依法履职尽责中得到贯彻落实。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宗旨,坚持群众立场,贯彻群众路线,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编制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放管服”改革持续协调推进
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和完善工作,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全市系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90项,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主要要素基本统一。开展职能运行“流程再造”工作,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工作流程、运行管理现状,推动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围绕12个业务科室的主责主业,针对内部业务工作流程,重点梳理各项职能对应衔接政务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任务,通过流程再造,将12个业务科室承担的职责细化为148项职能任务,编制148个职能任务流程图,汇总形成流程再造手册,作为今后职能运行的业务手册和办理依据。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行“互联网+监管”的工作要求,组织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监管事项清单目录清单24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19项,为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组织梳理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对省厅拟下放的13项行政权力逐项提出承接意愿,确保行政权力下放接得住、用得好。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一)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地方立法工作。合理确定法治机构和业务机构在立法工作中的职责,形成科学顺畅的立法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启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起草工作。认真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对市政府转来的20余件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落实“三统一”制度。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审议签发程序,正式启用“临国土资规”发文字号,专门用于发布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特别是针对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和要求,切实解决制度建设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对以我局牵头起草的1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四、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开展2019年度临沂市城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抽调市局利用科、规划站和地价所相关人员,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技术单位共同组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组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019年8月5日按程序组织听证,听取23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8月9日,召开河东区基准地价调整成果专题研讨会;8月14日,市局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就调整成果进行专题论证;10月23日,报省厅组织专家通过验收;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政府公布实施。
(二)完善征地事项审查制度。做好省政府委托临沂市政府行使的征地和农转用审批承接实施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履行好审批工作职责,助推项目依法依规快速落地,更好地保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三)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本年度新吸收2名同志加入公职律师队伍,增聘1名法律顾问,市局现有公职律师队伍达到10人,法律顾问达到4名,全程参与法治宣传教育、行政争议化解、决策论证和法制审核等工作。年内召集专题法律会商达100余人次,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
五、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一)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明确市局机关和综合执法支队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定行政执法人员140名,清理99名。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的通知》,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重视“三项制度”推进工作,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组织16县区互查、联合执法检查、市级复核督导、领导包片督导等监督检查工作强力推进,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9宗,面积449.43亩,已全部整改到位,顺利通过省和国家抽查验收。全面推进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把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城市违建治理、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督察等专项行动相结合,同步开展查处整改。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监督,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开展工作纪律检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对党建工作每半年一考评,年底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结果在全局公示,作为评先树优重要条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问责,今年以来,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8人。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把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认真履行职责、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组织对2019年我局承办的34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研读,及时提出答复意见。
(三)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2019年以来共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336件,按时办结率100%。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结合行政权力清单汇总本系统区域的双公示事项目录,归集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2019年公示37件行政处罚案件。同时形成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合理有序的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公示信息的记录归集、报送管理工作。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行政诉讼应诉办法》等规定。按照“谁作为、谁答辩(答复)”原则,发挥法治机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落实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构的主体责任,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行政诉讼案件38件,5月份组织沂南、郯城2个县局顺利完成司法部驻山东省集中办案工作。开展各类法律咨询、会商100余人次,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2场次、行政许可听证会1场次,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
(二)注重源头管控,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着力规范土地征收、出让等关键审批环节,开展土地、矿产等各类业务集体会审20场次,会审各类业务事项70余件,对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使用权收回等重点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或案件的发生。
(三)多措并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包案、包县区制度。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做好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和值班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338件,来访起529人次,复查信访案件23起,“行风热线”群众反映问题72个,省厅交办信访事项54件,阳光政务热线、齐鲁民声、国家土地督察局、巡视组交办事项等52起,已全部办结。成立集中治理商品房办证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商品房办证难问题集中处理工作,共摸排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能办证问题项目87个,涉及群众62548户,目前已化解项目56个,惠及群众33203户。
八、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日益强化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在此基础上,实现16个县区局局长办公会学法全覆盖,局长办公会学法成为常态化。2019年以来,市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督办法治建设重大问题10余次,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逐步形成。以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参加自然资源学习大讲堂5次,培训干部职工4千余人次。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民营企业活动,3月上旬专门抽调业务骨干参加“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培训”,参与开展服务企业政策巡回宣讲,市局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分别到临港区、兰山工业园等园区、开展服务企业送政策上门活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聚焦企业难点痛点堵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第2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制播公益宣传片,组织参加土地科普问答网络竞赛,切实提高全社会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通过组织宪法学习和考试、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开展集中法治宣传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九、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化解行政争议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普法深度广度等方面,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2020年着重从以下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权力下放承接情况,动态完善本系统市县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和本部门权责清单。持续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改进和加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坚持“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责任机制,落实纠纷化解的主体责任。强化追责问责,重点案件要分析争议产生主客观原因,把责任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通过案件办理和行政争议源头分析,进一步倒逼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行政争议纠纷化解水平。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现有行政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尚未出台的尽快建立健全。同时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
(四)全面推进“双基”法治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考核迎查准备工作。开展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完善市局机关普法阵地,对部分县区局进行调研督导,深入推进“抓基层、强基础”法治建设,把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作为工作着力点,落实“双基”法治建设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