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目的
为了推进临沂市房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引领提升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水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住宅项目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4年12月4日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临沂市市辖区内的住宅项目建筑工程容积率的计算,各县可参照执行。
三、政策亮点
1.提高居住品质。《细则》规定户属空中花园、架空层以及首层专属小院等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旨在鼓励开发企业设计高品质居住空间,从而提升居民的居住体验。
2.保障民生福祉。《细则》规定非经营性的公建配套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有助于促进开发企业提升住宅项目的综合配套水平,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4.促进设计革新。《细则》通过详尽阐释各类区域容积率计算的具体要求,引领企业进行设计创新,提升住宅项目的宜居性和舒适度。
四、执行时效
本细则试用一年。本细则发布后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住宅建设项目,按本细则执行。
政策链接:临沂市住宅项目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