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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jdkk/2024-0000001  发布机构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5-23
 文  号  临自然资规发〔2024〕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4-05-23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临自然资规发〔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全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年底,我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04处。按照灾害类型划分,崩塌243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60.2%;采空塌陷72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17.8%;岩溶塌陷25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6.2%;滑坡45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11.1%;泥石流18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4.5%;地裂缝1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0.2%。按照规模等级划分,中型8处,占2%;小型396处,占98%。灾害威胁人口约8345人,威胁财产1.7亿元。地灾隐患点分布较多的县区为蒙阴县、平邑县、沂水县、沂南县和费县,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23%、18.8%、17.1%、10.4%、9.9%,其次为罗庄区、兰陵县、兰山区、莒南县和临港区,临沭县、郯城县、河东区没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情况。2023年全市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2起,其中岩溶塌陷1起、采空塌陷1起,规模均为小型,灾害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险情发生在兰山区和罗庄区,7月22日,兰山区岗头村村内人行通道发生岩溶塌陷,椭圆形坑,深度最深处达2m,诱发原因为村民自备井长期抽水导致水位的反复升降,造成开采井周围的砂土层流失引发塌陷。12月19日,罗庄区褚墩镇褚墩一村北农田发生采空塌陷,塌陷中心区出现少量积水,形态为圆形,南北长约7m,东西宽约7.5m,面积约38.47m2,约合0.06亩,根据搜集资料分析,塌陷区位于临沂恒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褚墩煤矿开采区内,塌陷区附近存在巷道,推测由于顶板岩(土)体下沉,而形成塌陷。诱发原因主要为冬季地下水水位下降。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共派出检查组332个、873人次,开展隐患检查1792处次。二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汛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制作发布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9次。三是强化“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市级在112处隐患点上安装测斜仪、裂缝计、雨量计、视频监控等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设备。招标确定省地矿七院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等工作。省地矿七院在各县区派驻了工作组,协助县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做好避险转移等工作。强降雨期间,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地矿七院成立联合巡查组,对预警区域内县区地质灾害巡查、应急避险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校验“叫应”机制实效,指导做好防范工作。汛期期间,市级累计派出巡查组12个,36人次,巡查隐患点126处,指导县区避险群众48人次。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汛期降雨较常年偏多1-3成,有1-2个台风或外围对我市造成影响,雨量分布不均及局部内涝。造成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复杂严峻,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灾害规模多为小型。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发生在6-10月,主要分布在沂水-蒙阴-沂南低山丘陵区及平邑西南部的低山丘陵区,其中,6-8月降水相对集中,发生概率较高。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地面塌陷多发生在5-9月,其中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兰山城区西部、沂南双堠-孙祖-青驼及铜井-界湖一带、平邑铜石镇的隐伏岩溶发育区。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兰山区义堂镇,平邑县仲村镇、保太镇、柏林镇,罗庄区高都街道办、册山街道办、褚墩镇,兰陵县兰陵镇,莒南县坪上镇,沂水县杨庄镇和沂南县铜井镇等地下矿山采空区影响范围内。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队伍专业优势,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活动区、地形地貌发生显著变化的区域,各县区要及时整改排查出来的问题,新发现隐患点要及时落实防灾措施并建档入库。完善“人防+技防”体系,汛前对群测群防队伍全面调整充实,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管理系统数据库,用好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设备,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和“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要求,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对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专业调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分工负责。以下均包含各县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装备,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汛前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让广大群众熟知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按分工负责)二是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细化完善应急救援及技术支撑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遇有突发情况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分工负责)三是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确保应急救援技术响应及时启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按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加强对学校、公路、铁路周边及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按分工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二是加大城市、乡村房屋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三是加强水库、河流大坝工程建设及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四)全力完成国债项目和已开展项目实施工作。2023年增发国债安排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灾体系建设项目3个,涉及沂南县、沂水县和费县。相关县区要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和过程管理,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和建设时序安排,加快项目推进,确保2024年12月底竣工验收,充分发挥工程效能和资金效益。前期已实施的已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销号、汇交地质资料,做好后期维护;正开展的项目,要加快推进,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五)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各县区要加强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提高预警预报精度和时效。继续夯实“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手段,充分利用临沂市地质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平台和专业监测设备,对全市112处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发布科学的预警信息,切实提高预警信息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能“叫醒”、有“回应”,预警防范信息及技术支撑体系全链条高效闭环运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按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培训教育。一是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全面发挥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和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优势,把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前沿阵地,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10·13”国际减灾日为契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二是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以受威胁群众为宣传重点,着力构建目标导向明确、内容通俗易懂、载体丰富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模式。三是充分依托驻地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力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落实防灾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地方政府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协助县区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排查,及时提供应急技术支撑服务。各县区要在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对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方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积极防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各类工程建设等方面诱发的地质安全风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区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资金可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风险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临沂市2024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临沂市2024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序号

县区

名称

灾害类型

经度

纬度

形成原因

威胁情况

防治措施

责任主体

1

费县

费城街道大湾村西北180m崩塌

崩塌

117°52′19.7″

35°12′10.51″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86人、财产200万元

工程治理

费城街道办

2

沂南县

三山沟西南滑坡滑坡

滑坡

118°21′53″

35°40′33″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25人,财产45万元。

工程治理

铜井镇政府

3

沂南县

远里滑坡隐患点

滑坡

118°24′36″

35°33′5″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5人,财产20万元。

工程治理

界湖街道办事处

4

沂水县

沂水县夏蔚镇土洼村崩塌

崩塌

118°19′24.37″

35°55′30.87″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24人,财产40万元。

工程治理

夏蔚镇政府

5

沂水县

沂水县高庄镇杏峪村崩塌

崩塌

118°14′42.22″

35°50′32.52″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112人,财产60万元。

工程治理

高庄镇人民政府

6

沂水县

沂水县高庄镇拐棒峪村梁子峪滑坡

滑坡

118°16′49.86″

35°55′53.43″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39人,财产50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高庄镇人民政府

7

沂水县

沂水县夏蔚镇麦坡村北大峪崩塌

崩塌

118°21′32.64″

35°51′23.43″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33人,财产39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夏蔚镇人民政府

8

蒙阴县

云蒙湖公家万东北

崩塌

118°05′45.6095″

35°41′16.8765″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9人,财产18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云蒙湖管委会

9

蒙阴县

垛庄镇红日村三叉沟

崩塌

118°10′17.19"

35°34′55.68"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50人,财产54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垛庄镇政府

10

蒙阴县

临沂市蒙阴县野店镇大山村栗子行

崩塌

118°0′08.52″

35°55′04.02″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39人,财产20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野店镇政府

11

蒙阴县

岱崮镇先头峪南庙

崩塌

118°3′59.36″

35°58′17.45″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6人,财产30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岱崮镇政府

12

蒙阴县

岱崮镇蒋家庄小峰峪

崩塌

118°11′32.82″

35°55′26.76″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7人,财产30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岱崮镇政府

13

蒙阴县

岱崮镇大朱家庄牛家崖

崩塌

118°11′49″

35°54′46″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78人,财产620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岱崮镇政府

14

平邑县

油篓村东北坡崩塌

崩塌

117°41′24″

35°18′55″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200人,财产500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郑城镇人民政府

15

平邑县

铜石镇两城崩塌

崩塌

117°40′37″

35°22′43″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18人,财产20万元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铜石镇人民政府

16

平邑县

王家庄后山崩塌

崩塌

117°46′11″

35°16′56″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28人,财产56万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地方镇政府

17

平邑县

殷家村北崩塌

崩塌

117°46′03″

35°36′19″

自然因素

威胁人数11人,财产12万

群测群防、监测巡查,适时开展工程治理。

保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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