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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jfgk/2024-0000008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2-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2-29   作者: 点击数: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工作方案,对全市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进行规划部署。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年底组织科室单位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

三是完善督导考核。落实法治工作评价指标,完善工作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复议应诉办理等指标,纳入科室单位月度考核和县区局重点工作创先争优考核,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

二、坚持学法先行,夯实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普法宣传。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重点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连续19年坚持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学法。在此基础上,实现各县区局局长办公会学法全覆盖,局长办公会学法成为常态化。

三是加强基层干部普法教育。深入推进“临沂市自然资源大讲堂”,针对土地征收、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重点领域,组织全市系统业务培训,2023年已举办13次专题讲座,累计培训6000余人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策法规科全程列席局长办公会,14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决策论证工作。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对《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7件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服务前移机制,指导项目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上为项目用地报批打好基础。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上线运行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云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就近可办、全市通办”。全力优化服务流程,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协议出让等4项权力事项调整至各区,进一步提高土地审批效率。重点建设项目专班和15个“二专三联”工作组每月到县区、进项目,常态化开展服务。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60余项,全部按要求进行公示;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召开重大案件集体会审会25次,审理案件1069件;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全过程。组织全市执法案卷集中评查2次,抽调人员评查案卷93宗,其中1宗获评省级优秀案卷。通过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24项。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机制,公布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涉及10项检查内容,全年组织开展128次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按时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

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2023年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强化卫片执法,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列为重点工作任务。为抓好工作落实,制定《临沂市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临沂市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县区承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积极采取调度通报、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县区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整改,2023年,完成上级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核查任务,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降至1%以内。

五是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2023年邀请15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选聘26名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体验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先后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5件,其中人大建议38件,政协提案17件,全部按时办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340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520余件。

六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按照“谁行为、谁负责”的复议应诉原则,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对被复议决定或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承担不利后果的,扣减承办单位相应考核得分。加强行政争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拓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及时梳理总结复议诉讼案件情况和典型案例,每季度形成争议案件分析报告通报全市系统。

四、注重普法实效,构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多元格局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宣传实效,让每一块宣传阵地都能听到自然资源的声音。

一是增强普法宣传精准性。组织开展全市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巡回宣讲,做好“四个一”,即出台“一个政策指引”,印发《临沂市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组织“一场政策宣讲”,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一场宣讲活动;张贴“一张保护图”,印制全市各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图,并在乡镇宣传栏张贴公示;发放“一张明白纸”,梳理形成“农村自然资源常用政策明白纸”,组织发放到各基层村居。截止12月底,实现全市镇街、村居宣讲全覆盖,其中市局组织完成45个镇街及所辖村居、全市各级网格员的宣讲培训,县区局完成其他镇街及所辖村居的宣讲培训。

二是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建立“以案释法”宣传阵地,选取编辑典型行政案例,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规定,通过案例教育提高法治宣传实效。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方式,开通临沂自然资源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和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采用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展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系列动画17集、“在岗位展风采”系列短片23集、不动产登记动画宣传片6集。

三是打造法治文化新阵地。组织全市系统打造以社区、广场、景区为主要场所的自然资源主题普法阵地。我局打造以“法润自然”法治宣传专栏、“以案释法”宣传阵地和“法润自然文化长廊”为核心的“法润自然”法治文化阵地被省自然资源厅授予“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基地”称号,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19个法治宣传阵地被评为全市“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基地,全市初步形成具有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集群。

五、聚焦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虽然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4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把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合点,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功能定位,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为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提供法治保障。

(二)持续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涉企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综合监管机制。

(三)持续提升普法实效。坚持系统内外双向发力,综合运用自然资源大讲堂、主题普法宣讲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提升普法宣传精准性和实效性,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阵地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珍惜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扎实做好争议化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妥善化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加强新《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适应新法在复议范围、程序、期限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推动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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