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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2-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2-20   作者: 点击数: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专题法治学习,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讲座。局党组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论述专项学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等重要文章。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工作部署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调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10余次。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科室单位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报告法治建设落实情况。

二、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规范政策文件制定程序。组织报送2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程序推进起草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2021年以来以市局或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公开发布的43个文件和市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公开发布的12个文件,全部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规范政府文件公开,梳理2016年以来发布文件,按要求完成文件录入和公开。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1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年审,及时换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对360余件行政处罚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和信用临沂等平台公示工作。结合新出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组织8场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二是强化土地卫片执法。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扎实开展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图斑核查,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由24.87%降至2%。连续三年省级卫片审核通过率全省第一,连续四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零失分。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逐年下降,其中临沭县连续三年、郯城县连续两年实现土地卫片新增违法占用耕地“清零”。

三是创新科技执法监管。推动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应用落地。成立市遥感卫星自然资源应用领导小组,定期提取违法问题遥感影像图斑。针对重点违法问题和新增违法,提取四批次图斑下发县区逐宗核实,市级对重点图斑进行现场督导,立足打早打小,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由“事后发现、被动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转变。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入实施不动产“慧登记”。依托不动产“慧登记”树立服务新标杆,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无纸化”,“一网通办”平台业务“全程网办”,部分高频业务“智能网办”,整体网办率到达90%以上,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慧登记”新模式。改革试点通过省厅验收,获评年度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改革成果被省营转办推广。

二是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多测合一”管理平台已与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等系统联通。59家测绘服务机构入驻平台中介超市,服务工程建设项目592个,提供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事项863项,缩短服务时长30%,节省服务费40%。

三是组织开展“二专三联”帮包服务。成立15个“二专三联”工作组,由副县级干部带队分别联系帮包1个县区,每月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现场对接企业需求,有针对性的为企业解难纾困。

(四)运用法治手段应对突发事件,提升预防处置能力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临沂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完善预警“叫应”机制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隐患排查、巡查治理、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人员避险撤离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并落实《突发群体上访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信访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重视法律顾问在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业务决策处理方面的作用,充分吸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

二是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夯实队伍力量,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指挥部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分队和救援专家组,汛期实行24小时待命,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强化技术支撑,全面完成9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区和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工作,顺利通过省厅专家验收。推进综合治理,结合山水工程试点,启动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规范建议提案办理。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意、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2022年,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89件,其中,人大建议40件,包括主办9件,协办31件;政协提案49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是加强复议应诉办理。2022年共新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90件,其中行政复议36件,行政诉讼54件,比去年分别下降26.53%和27.03%,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达到100%。及时梳理总结复议诉讼案件情况和典型案例,每季度形成争议案件分析报告,形成征地案件专题情况通报发各县区政府。

三是做实做细信访工作。出台《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每月向县区政府通报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办理情况,实现压力责任传导。扎实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2022年以来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四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通过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15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150条,微博发布1860条,今日头条号发布1550条,抖音发布短视频220条,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广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其中市局作出依申请公开告知书472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办理依申请公开提供协查报告180件,无一件超期答复,按时办结率100%。

(六)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抓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2022年1月,市局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开展全市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8月,在临沂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

二是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制定并公布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要点。将“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建设纳入市局“八五”普法规划,在专题普法活动中积极推广。推荐不动产登记中心等4个单位申报“法润自然”普法宣传示范单位,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申报“法润自然”普法宣传示范基地。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022年底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1名自然资源咨询员。

三是开展自然资源专题法治宣传。开展第5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组织“助力碳达峰、健康绿色行”倡议活动。在河东区太平街道徐太平村举行“民法典乡村行”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宣传队现场宣讲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内涵。开展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到临沂第二十四中学举办“保护耕地,爱我家园”普法大讲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推出20条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政策,组织开展临沂市第三届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出台《关于切实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文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通知》,强化系统内外普法宣传,破解政策文件宣讲不到位、落实不彻底难题。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普法手册、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文件汇编等法治宣传教育资料,为普法活动提供资料支撑。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问题有:基层法治建设需要加强;普法实效还需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需要提高;行政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夯实法治根基。深入推进抓基层强基础“双基”法治建设,强化自然资源咨询员、法治工作室、工作前期介入等各项制度建设。重点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环节,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实法治人才队伍。

(二)注重普法宣传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推广“法润自然”普法品牌,组织创作普法文化产品,打造普法阵地,有针对性满足人民群众和基层管理人员个性化普法需求。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针对征地、执法、不动产等案件多发领域,深入分析案件产生的深层原因,在源头上探索减少案件发生的途径。重视行政调解制度,在案件初始阶段就主动与当事人沟通,找准争议纠纷症结,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四)推进科学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动态清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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