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1585729837/gtzy/2022-0000007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1-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和公布本报告。报告内容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8729030;传真:0539-8729222;电子邮箱:lyzgj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等信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议案提案、政策文件等信息。进一步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完善,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及时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履行行政职能和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细化分类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渠道。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及时对议定事项进行公开。全年共召开36次部门办公会议,全部进行了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3次。聘请社会特邀监督员,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4、丰富公开形式。完善互联网、融媒体等多平台建设,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通过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97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1214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2086条,今日头条号发布政务信息1864条,抖音发布短视频312个,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广泛度。向上级报送政务信息194篇(截至12月底,1篇被国务院领导批示,4篇被省政府领导批示,5篇被国办采用,13篇被省办采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逐年增长。


5、提升公开效果。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7件,无一件超期答复,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7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办理依申请公开提供协查报告188件,按时办结率100%。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6次,增加公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6、增强监督保障。建立信息公开督办机制,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拒收、不予答复等情况。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和检查评估,将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59.1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3

5

0

0

0

0

2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5

4

0

0

0

0

1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2

0

0

0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4

6

0

0

0

0

2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0

0

4

0

1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提升主动公开质量。根据信息公开处理程序,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和更新维护。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优化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政务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进行重点培训。三是抓好政务公开形式创新。着力提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等多平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整体水平,形成合力。创新开展 “政务开放日”、“政府开放月”等活动,打造优质政务服务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落实《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按照《要点》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认真梳理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历史规划收集整理,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主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最新政策进行解读说明,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的了解和支持。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3件,均已按时办结并按照要求在专栏进行公开。其中,办理人大建议29件,包括主办12件,协办17件;办理政协提案34件,包括单独办理3件,分办31件。



【PDF版】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Word文字版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Word版文字解读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文字解读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关闭窗口

主办: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39-8729030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群
Copyright©1999-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2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