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2016年12月31日)
1.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
2.科学有序开发滩涂资源
3.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
4.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
5.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
6.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合理设定补助标准
7.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进度
8.推进北方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9.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10.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11.启动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12.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
13.加快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14.加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15.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保护优化粮食产能
16.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
17.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质量
18.允许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在省域内调剂
19.深入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0.健全林业补贴政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范围
21.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2.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
23.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探索对资源匮乏省份补充耕地实行国家统筹
24.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