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2015年12月31日)
1.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2.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4.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5.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6.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
7.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8.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禁毁林开垦
9.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10.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11.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扩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规模
1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行强制性保护
13.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
14.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
15.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16.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
17.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
18.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
19.加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利用
20.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
21.加强三北、长江、珠江、沿海防护林体系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22.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23.编制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
24.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
25.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
26.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27.探索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返还指标交易收益
28.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