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
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012年12月31日)
1.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
3.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5.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6.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7.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8.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避灾移民搬迁投入
9.加大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0.增加湿地保护投入
11.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