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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悟见创]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选编 之一百一十七

时间:2022-07-14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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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不仅要追求经济目标,还要追求生态目标、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树立“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将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

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

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如果一个城市过度集中产业、过分拓展功能,人口就会过度集聚,就会占用更多农田和生态用地。一旦人口和经济规模超出水资源承载力,就不得不超采地下水或者从其他地区调水。当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比例失调时,环境容量就不可避免变少,污染就必然加重。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我国古人说:“城,所以盛民也。”城市发展要把握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山水林田湖是城市生命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随意侵占和破坏。这个道理,二千多年前我们的古人就认识到了。《管子》中说:“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饶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事实上,我们现在一些人与自然和谐、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就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逐步建成的。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使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要停止那些盲目改造自然的行为,不填埋河湖、湿地、水田,不用水泥裹死原生态河流,避免使城市变成一块密不透气的“水泥板”。

要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城市工作指导思想不太重视人居环境建设,重建设、轻治理,重速度、轻质量,重眼前、轻长远,重发展、轻保护,重地上、轻地下,重新城、轻老城。现在,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期待很高,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习近平2015年12月20日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