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制度,也是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举措,虽然提出了多年,但落实不力。我国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自然条件各不相同,定位错了,之后的一切都不可能正确。要加快完善基于主体功能区的政策和差异化绩效考核,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习近平2015年10月29日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