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同其他党员是平等的,与普通党员一样,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者小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或小组的活动。
十九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进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做好表率。
要正确处理参加民主生活会与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关系,自觉做到工作再忙都不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防止和克服以参加民主生活会代替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现象。
要正确处理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领导身份与普通党员身份、参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积极主动参与支部组织生活。
要从增强党性、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高度出发与基层同志交流,把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作为关心基层、了解基层的一种渠道和方式。
要注重发挥自身组织生活经验丰富的优势,主动为基层党员同志排忧解难,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指导。
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化。要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基层组织生活这项活动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计划当中去,党支部也要做好计划安排。
对于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组织活动,应实行提前预告,将每次的组织活动的日程、议题提前告知领导干部本人,以便于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要体现灵活性,加强沟通,及时灵活做出调整。要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化,重视监督检查。上级党委应对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