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辖三区其他建制镇基准地价的内涵
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建制镇驻地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1)土地权利状况为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标准容积率设定为:商服用地1.4,住宅用地1.3,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设定
一级地:“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以及场地平整);
二级地:“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以及场地平整)。
(5)基准日:2016年1月1日。
(6)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5.73%、住宅用地4.82%,工业用地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