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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05-07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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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规设立自然资源管理收费项目;擅自提高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不动产登记费等自然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执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等惠企减免降费政策等。

(二)乱罚款行为:不具备处罚资格的人员进行罚款;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不彻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不到位,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一律顶格、一律关停、类案不同罚;久拖不决、严重超期,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罚款等。

(三)乱检查行为;入企行为未全部纳入“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山东通鲁执法平台)管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施行政检查;外包第三方机构实施检查等。

(四)乱查封行为:在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测绘等行为时,未按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期限实施查封等。

(五)趋利性执法行为:通过搞排名、通报结果等方式,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逐利执法、以罚增收,将罚没指标与部门经费、人员绩效挂钩等。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行政裁量基准执行不一致;执法标准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同执法领域标准不衔接等。

(七)执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受理电话:0539-8729062

电子邮箱:lygtfg@ly.shandong.cn

三、有关事项

(一)线索收集范围是涉企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可以针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也可以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收集范围。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

(三)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四)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