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临编[2019]4号)、《关于调整时机机构改革涉及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临编[2019]17号)要求,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进行了法人登记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变更为临沂市土地整理中心。
二、举办单位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变更为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业务宗旨范围由“负责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调研;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查、汇总、批报和验收等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国家、省、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土地调查和勘测、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及质量监督等;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变更为“承担土地整治相关具体工作。承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更新工作,承担土地调查评价与监测相关工作。为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和服务。承担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征收的具体工作。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日常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公告。
临沂市土地整理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