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复,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地热资源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我市地热资源丰富,以“带状热储”为主,分布在“沂沭断裂带”等深大断裂附近,总面积约1417.85平方千米。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市有地热井29眼,主要分布在兰山、河东、罗庄、沂南、沂水等县区。目前河东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沂南智圣汤泉旅游度假村和沂南松山温泉康养小镇已成为我市地热温泉开发示范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我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提出要求,明确鼓励地热能开发利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推动加快起草制定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座谈、调研,召开会议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形成《办法》,并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23]173号)》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地热资源勘查和开发,地热资源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二十四条。
1、地热资源勘查和开发依据我市地热分布特点,参考《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临沂市地热资源勘察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围绕地热异常高温带,开展水热型和干热岩型地热资源的勘查验证工作。
结合临沂市经济发展对地热资源的需求,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市场为导向,根据现有地热井的区位优势,统筹规划和布局。主要区域为河东区、兰山区、郯城县、沂水县,重点加强对河东“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利用。
2、地热资源保护 (1)建立基于GPRS/GSM无线传输和internet互联网络的智能化多参数采集监测网,主要监测地热井的热流量、开采量、水位和水温等参数。(2)地热资源开发严格按照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管控好生产与环境的关系。防止热污染、水环境污染等灾害的发生,确保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