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对《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二青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7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保科
联系人及电话:陈健 0539-8729076
附件:
1.
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二青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zip
2.
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zip
3.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