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综〔2023〕1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沂水县陈官庄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大地矿评报字(2023)第174号)、《沂水县富官庄镇蔡家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大地矿评报字(2023)第173号)及《山东省沂水县黄连官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鲁度量衡矿评字〔2023〕第069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通讯地址: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中路102号)
邮政编码:276400联系电话:0539-2268063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