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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区采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时间:2016-04-05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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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价款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389号)要求,现将《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区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该报告公示期自4月5日起至4月18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1),并寄(送)沂水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通讯地址: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长安中路102号)

邮政编码:276400联系电话:0539-226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