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规定,现对《山东省沂南县独角山矿区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人和矿评报字〔2024〕010号)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5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
通讯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A座1205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金雷 0539-3234058
附件:
1、《山东省沂南县独角山矿区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