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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4-12-05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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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临自然资矿采审示〔2024〕2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山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对《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已通过专家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永翼,电话:0539-8729076。

附件:

1. 附件1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pdf

2. 附件2山东省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