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矿协议示〔2024〕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沂南县孙祖矿区杨家庄矿段扩界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7号
二、受让人
名称:沂南硅砂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沂南县张庄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13993316G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山东省沂南县孙祖矿区杨家庄矿段扩界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
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岩
开采规模:100万吨/年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
Y |
1 |
3935805.64 |
39619407.90 |
2 |
3935553.64 |
39619941.90 |
3 |
3935260.64 |
39619874.91 |
4 |
3934566.64 |
39620060.91 |
5 |
3934566.64 |
39619751.91 |
6 |
3935432.64 |
39619347.90 |
开采标高:+280.9m~+250m,+170m~+125m
面积:0.4908平方千米
地理位置:山东省沂南县孙祖镇新杨村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矿区为沂南硅砂有限公司石英砂岩矿已批准的矿区范围上部+280.9米~+250米,和深部+170米~+125米,已设采矿权平面范围无变化,矿种为玻璃用砂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中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5日
公示期间,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至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7号;联系电话:0539-8729076。
本公示在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