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对《平邑县正地建材有限公司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3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
通讯地址:平邑县财源路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273300
联系电话:0539-4292831
附件:
1.《平邑县正地建材有限公司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