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2023-2)
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综〔2023〕1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沂南县独角山矿区熔剂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人和矿评报字〔2023〕050号)和《山东省沂南县南匣石矿区玻璃及冶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人和矿评报字〔2023〕053号)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13日。
通讯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A座1205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金雷 0539-3234058
附件:
1、《山东省沂南县独角山矿区熔剂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附表、主要参数表、承诺书)
2、《山东省沂南县南匣石矿区玻璃及冶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附表、主要参数表、承诺书)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