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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关于全面优化升级不动产抵押类登记业务办理的通知



时间:2023-12-18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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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各金融机构: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办”试点工作的通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推进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综合改革成果应用,规范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协同联办机制,优化完善临沂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云平台抵押类登记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https://bdcsxyth.linyi.cn/hdj/)(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以金融机构端不动产抵押类登记业务为试点,围绕“减时限”“减材料”“减流程”“减人工干预”目标,完善申请表单自动预填、审查要点自动校核、数据实时共享等功能,用电子数据替代实体收件材料,全面优化升级不动产抵押类登记业务办理,为不动产登记“数字化”转型探索改革路径。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法人账号备案管理机制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云平台上线前,已与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金融机构,视为具备在“一网通办”平台通办全市不动产抵押类相关登记业务的权限;未签订协议的金融机构,临沂市域内的,可与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签订协议,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上传备案材料;市外的,统一与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签订协议,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上传备案材料,审批通过后,即可在“一网通办”平台通办全市不动产抵押类相关登记业务。

(二)进一步精简不动产抵押类登记申请材料

为进一步简化抵押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笔录》、《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简化为“一张表单”-《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不再收取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材料。

1、适用主体。《申请表》适用主体为银行及持有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从事金融业务、可开展抵押担保业务资质证书的其他金融机构,如保险、典当、担保等机构。

2、适用情形。《申请表》适用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办理普通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情形,暂不适用于抵押反担保、委托贷款、在建建筑物抵押、个人之间借款抵押等特殊情形。

3、填写要求。《申请表》填写内容应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使用《申请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要认真核实表格填写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及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因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提交纸质《申请表》的,手动增加或删改填写内容时,修改部分需加盖单位印章、申请人签字予以确认。

(三)进一步推进电子数据替代传统实体资料

利用申请人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信息、房屋信息等核心数据结合系统操作日志,形成可视化的《不动产登记核验数据记录表》(附件2)(以下简称《数据记录表》),替代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收件材料,同时利用市大数据局建设的“临沂市电子证据存证保全系统”对《数据记录表》进行CA存证,作为电子资料存档,实现用系统结构化电子数据替代传统实体资料。

(四)进一步推广“智能网办”应用范围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务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应用,鼓励全市金融机构在临沂市电子印章系统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印章备案,积极使用“一网通办”平台的“智能网办”流程办理不动产抵押类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一网通办”平台房地抵押权首次登记、注销登记等高频业务实行“秒批秒办、24小时智能审核”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功能及“智能网办”业务操作流程,拓展“智能网办”应用范围,进一步提升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管理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行申请人及“一网通办”登录账号“一对一”管理,严禁登录账号混用。业务申请人员调整的,要及时对账号备案信息做相应调整,确保每笔业务责任到人。各金融机构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不动产登记、查询不动产信息时,应当严格履行协议内容,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二)强化工作落实。自2024年2月1日起,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金融机构端抵押类业务启用《申请表》和《数据记录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统一“市县一体化”业务受理、审核标准,定期组织金融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我市全面优化升级不动产抵押类登记业务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质量监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托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登记质量监控机制,对金融机构端抵押类登记业务进行质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需对质检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到位,及时预防和化解可能存在的登记风险,确保不动产登记质量和安全。

附件:1.《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范本)》

    2.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使用和填写说明

    3.《不动产登记核验数据记录表(范例)》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