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规字〔2023〕22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政策有效落地,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梳理乡村振兴用地相关政策要点,编制形成《临沂市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用以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规范实施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同时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地者参考。
各县区局(分局)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并规范执行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要加大面向乡镇和村庄基层的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指引印发后,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临沂市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
政策解读:《临沂市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