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规字〔2021〕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健全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临沂市耕地保护奖惩暂行办法》(临自然资规发〔2021〕54号)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会同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了2021年耕地保护奖惩评价工作。经各县区自评打分、市级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报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平邑县、临沭县、沂南县予以通报表扬,分别给予100亩、80亩、5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兰山区半程镇等20个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分别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耕地保护工作落后的兰山区方城镇等20个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分别扣罚资金30万元。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进步,再创佳绩。工作落后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分析问题、查找不足,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严举措,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临沂市2021年度市级耕地保护奖励县区名单
2、临沂市2021年度市级耕地保护奖励乡镇(街道)名单
3、临沂市2021年度市级耕地保护落后乡镇(街道)名单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