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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时间:2024-03-22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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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38周年纪念日。3月19日当天,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党员志愿者走上街头,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矿产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平稳向好发展和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下资源大量消耗带来的资源枯竭及其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已经成为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在矿产品生产领域大力倡导资源节约,建设集约型矿业,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宣传现场,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志愿者通过在县城主要路段设立宣传咨询站,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单行本宣传册、专题宣传单页,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政策,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0多份,认真解答群众咨询50多人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矿产资源法,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营造学习矿产资源法、宣传矿产资源法、遵守矿产资源法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促进全县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坚决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工矿产资源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斌 鲍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