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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出“自留地” 省钱更促“廉”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邀标邀出“开门红”

时间:2024-03-04 作者:贾萍萍 李北平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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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开标会。现场气氛热烈,8宗拟出让土地委托评估项目开标,4家供应商应邀前来投标。他们现场填写报价单,工作人员现场展示报价情况并计算评标基准价。最终,山东瑞得公司以9.67万元报价中标,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采购新春第一标笑迎“开门红”,评估费用比预算直接节约了48%。

“这次自行采购首次使用邀标方式,算是政府采购管理的一次制度创新,金额不大,却意义非凡。”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郇恒发感慨道,“过去,自行采购被看作单位的‘自留地’,采购方式缺乏透明度。为此,局党组专门制定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自行采购邀标办法》,探索在自行采购方式中引入邀标机制,既提高了采购质效,也促进了廉政建设。”

让出“自留地”,广发“邀请函”

长期以来,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一般都交由相关科室采购,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自留地”。而节约时间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是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党组创新推行自行采购邀标机制的初衷。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自行采购邀标办法》明确了自行采购邀标范围。临沭县局决定,让出“自留地”,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额度具体为货物项目5000元-30万元、服务项目1万元-30万元、工程项目5万元-60万元的,一律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邀标方式自行采购。

同时,广发“邀请函”,坚持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作为实施自行采购邀标机制的原则和标准,把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的供应商纳入自行采购邀标机制。

启动采购程序时,该局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征集、推荐、选取3-10家供应商,邀请他们参加投标。参与竞标前,供应商须递交企业简介、资信、业绩、承诺、报价等文件资料。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要求主动回避。

“砍价”面对面,交易更快捷

“我司接到邀标通知后,按照要求提报了相关材料,现场通过了资格审查。”供应商苏信房地产负责人说,“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的自行采购邀标,让我们感到很新鲜。虽然这次没中标,但是我们感受到了公平和快捷。”

在当日举行的开标会现场,工作人员宣读报价要求、标准和有效报价范围之后,供应商代表现场抓阄,确定了各自的投标顺序号。然后,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单,按顺序号依次投入票箱。

随后,工作人员现场展示报价情况,现场确认有效报价。工作人员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供应商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者的单位中标。“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办法》也有明确规定,按顺序号抓阄确定中标者。”工作人员的讲解,打消了供应商的疑虑。

过程“全透明”,监管无缝隙

开标会现场,一台摄像机在悄无声息地运行,全程记录着开标、评标过程。“当场公示评标结果,采购活动全程在监督下进行。”一位供应商代表对此表示非常信服。

“探索实施‘自行采购邀标’工作法,目的就是打造‘阳光采购’新高地。”郇恒发介绍,该局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顶层设计,注重集体决策,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监督制衡、运行高效的“阳光采购”管理机制。

具体工作中,临沭县局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管控机制,健全自行采购标准、流程,完善岗位制衡,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和监督联动。二是成立专职采购管理部门,建立“阳光采购”新模式,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计划权、采购权、使用权“三权分离”的问题,从执行流程上实现审批、实施、监督“三权区分”。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根据采购权限,加强对业务科室、基层所联动考核,将节资率、采购计划执行率、招标计划准确率、采购质量等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实现招标采购质量、价格、效率“三个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持续强化采购行为管控,努力把风险化解在管理过程中,把问题消灭在监督体系中,打造一个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环境。”郇恒发表示。(贾萍萍 李北平)